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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圣日记

1998-01-07 来源:中华读书报  我有话说

编者按:巴西作家保罗·戈埃罗(PauloCoel?ho,1947—)近年来声誉鹊起,被认为是继马尔克斯之后最受世人欢迎的拉美作家。他的被誉为当代经典的《炼金术士》在全球的销量已近900万册。以下的文字是戈埃罗的成名作《朝圣日记》中的一段,大致可以反映出作者的创作风格与主题:用朴素的语言、象征的手法讲述深刻的哲理,坚信每个人都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,能够使自己和世界向着完美的境界迈进。

《朝圣日记》是一部纪实作品。作者参加了一个名叫拉姆、历史悠久的天主教组织,按要求需要沿着一条中世纪的、蜿蜒于比利牛斯山脉的朝圣路线去西班牙的圣地亚哥朝圣,并在那里找到自己的剑。他的向导在路上向他传授了一些拉姆功法,这些功法意在使人以一种更深刻、也更超越的方式对待生活,升华人生。

我们在比利牛斯山脉中穿行了七天,翻越了一座又一座山峰。每天晚上,当落日的余晖在最高的山峰上闪耀时,皮特斯便让我练习种子功法。在这段旅行的第三天,我们经过了一座被漆成黄色的水泥国界碑,这标志着此后的跋涉将在西班牙境内进行。皮特斯开始一点一点地向我透露他的个人情况。我得知他是一个意大利人,从事工业设计方面的工作。

我问皮特斯,为了给我这个寻找宝剑的朝圣者做向导,他不得不放下手边的许多事情,他是否为此烦恼?

“我来给你解释一下,”他回答道,“我并不指导你如何寻找宝剑,那是你的事。你要独自一人去找到它。我到这儿来,只是引导你走圣地亚哥之路,并教授你拉姆功法。至于你如何把这些用于你的宝剑搜寻,是你自己的事情。”

“但是,你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。”

“当你旅行的时候,你会以一种非常实在的方式体验到再生的过程。你会遇到全新的环境,时间会过得更加缓慢,而且在大多数的旅行中,你甚至不懂那里的语言。因此,在旅行中,你就像一个刚刚离开子宫的孩子。你开始更加重视你周围的一切,因为你的生存取决于它们。你开始变得更加易于为人接受,因为这些人可能会在你遇到困难时伸出援助之手。你会带着极大的喜悦去接受来自神灵的小小的善举,就好像这一小小的插曲会使你牢记终生。”

“同时,由于所有的事情都是全新的,所以你从它们那里只会看到美,你会为活着而兴高采烈。宗教朝圣一直是获得顿悟的最有效的方式之一,原因就在于此。有一个词,意谓‘小小的罪恶’,这个词的本意是‘有缺陷的脚’,即不能走路的脚。要改正这个小小的罪恶,就要不断向前走,要让自己去适应新的环境。作为回报,你将在旅行中获得许许多多恩赐,而这恩赐是生活慷慨地赐予那些不断前进的追求者们的。”

“所以,你为什么要认为我会为几件丢在一边的工作担心呢?”

皮特斯环视了一下四周,我追随着他的视线。在一座山峰的顶部,一群山羊正在吃草。其中一只,比它的同伴更大胆,在一块突起的巨石上站立着。我想不出它是如何爬上去的,也不知道它将如何下来。正当我转着这念头的时候,那只山羊跳了一下,落到了一个我看不到的地方,与它的伙伴重又会合了。我们周围的一切都显示出一种意味深长的平和,这种平和源于这个仍在成长着、仍在被创造着的世界。这个世界似乎明白这一点,为了成长,它不得不继续前进,一直保持着前进状态。强烈的地震和狂暴的风雨可能会使大自然显得残酷,但我明白那只是一种反常,只是一种行进过程中的变态。大自然本身也在旅行,在寻找着光明。

“我非常高兴到这里来,”皮特斯说,“因为我没有完成的那些工作并不重要,而当我回去之后,我所能做的工作将会更有意义。”

读过卡洛斯·卡斯塔内达的作品之后,我非常想见一见书中的人物堂·璜———一个老巫医。看着正在观赏山景的皮特斯,我觉得自己正和一位与老巫医很相似的人呆在一起。

第七天的下午,穿过几处松林之后,我们来到了一座山的山顶。这里是查理曼大帝在西班牙土地上做第一次祷告的地方。一座古老的纪念碑用拉丁文写着,每个经过这里的人都应该诵读《圣母经》。我们俩按照碑文的要求做了。后来,皮特斯便让我最后一次练习种子功法。

山顶的风很大,气温很低。我争辩说,时间还早,只有下午三点。但他让我别多说,按他吩咐的做好了。

我跪在地上,开始练习那套功法。一切都进行正常,但当我伸展出自己的手臂并想象着太阳的时候,情况就不同了。当一轮巨大的太阳在我面前照耀时,我感觉到自己进入了一种迷醉忘我的状态。头脑中关于人类生活的记忆开始慢慢模糊,我不再是练习一种功法:我已经变成了一棵树。我为此而高兴。太阳照耀着,并且旋转起来。这是以前从没有过的。我呆在那里,任我的枝条伸展,我的叶子在风中晃动,一点儿也不想改变自己的状态。后来,有什么东西碰了我一下,一切都在瞬间变得漆黑一片。

我立刻睁开了眼睛。皮特斯刚刚拍打了我的脸,此时正抓着我的肩膀。

“不要迷失了自己!”他生气地说,“不要忘了,在你找到宝剑之前,你还有许多东西要学。”

我坐在地上,在风中打着冷战。

“这种情况总会发生吗?”我问。

“几乎总会。”他说。“主要是些像你这样的人,———沉迷在细节中,然后就忘记了自己。”

皮特斯从背包中拿出一件毛衣穿上,我也把一件厚衬衫套在身上那件印着“我爱纽约”的T恤衫上。我没想到这个“十年来最热的夏天”———报纸上的说法,会如此冷。穿着的两件衣服抵挡了一些寒风,但我仍问皮特斯能否走得快些,以便使自己暖和起来。

下坡路走起来很舒服。我想,我之所以会在山顶上感到特别寒冷,是因为我们吃的食物太俭朴了。一路上,我们只吃了一些溪流中的鱼和森林中的水果。

皮特斯解释说,感觉寒冷并不是因为缺乏食物,而是因为我们到了这一地区海拔最高的地方。

我们走了不到五百米,便来到路的转弯处。一到这里,眼前的景色就全变了。一个巨大的、起伏的平原向远方伸展着。在我们的左手,大约两百米路程之外,一个冒着炊烟的、美丽的小村庄正等待着我们。

我开始加快步伐,但皮特斯阻止了我。

“我认为现在是教你第二种拉姆功法的好时候。”他一边说着,一边坐了下来,并示意我也坐下。

我有些生气,但还是按他说的做了。看到那个带着诱人的炊烟的小村庄,真让我激动。突然,我意识到,我们已经在森林里呆了一个礼拜,没见过其他的人,一直睡在地上,整天行走。我的香烟已经抽完了,不得不用皮特斯的那种呛人的烟叶卷制烟卷。在睡袋中睡觉,吃没有滋味的鱼,是我二十岁时喜欢干的事情。但是此时,———在去圣地亚哥朝圣的路上,这些对我来说只是一种牺牲。我一边不耐烦地等待着皮特斯卷烟卷,一边想着只有五分钟路程的酒吧中酒的温暖。

皮特斯一边穿好毛衣,一边轻松地眺望着那个宽广的平原。

“你觉得这次穿越比利牛斯山脉怎么样?”过了一会儿,他问道。

“很好。”我回答道,不想把谈话延续下去。

“肯定很好。要不本来可以一天走完的路,我们怎么会走了七天呢?”

我无法相信他的话。他拿出地图,给我指示路程:只有十七公里。即使考虑到上山下山会使速度放慢,有六个小时也完全能够走完这段路了。

“你过分关心如何找到你的宝剑,以致忘记了最重要的事———必须到达那里。你只关心圣地亚哥———但无论如何,你从这里看不到它———以致看不出我们曾四五次经过同一个地方,只不过是从不同的角度而已。”

皮特斯说到这一点后,我开始想起,在旅行中,伊特查什盖峰,这一地区的最高峰,有时出现在我左边,有时又在我右边。尽管我曾注意到了这一点,但我却没能得出那个唯一可能的结论———我们曾前进后退过好几次。

“我只不过选择了不同的路线,利用了走私犯使用的林间小路。你的责任就是要看出这一切。这一切之所以发生,是因为你不关心前进的过程。你心中只有你的欲望———到达目的地的欲望。”

“但是,即使我注意到了又有什么呢?”

“由于拉姆功法的关系,我们需要用去七天的时间。但是,如果你注意到了这一点,你至少可以用一种不同的方式来接近比利牛斯山脉。”

我非常惊奇我已经忘记了那个村庄和原先的寒冷。

“当你向一个目标前进时,”皮特斯说,“注意你所走的路是非常重要的。路教给了我们到达目标的最佳方式。我们走过的路丰富了我们。你可以把这一点与性爱相比较———事前的爱抚决定着快感的强烈程度。这一点尽人皆知。”

“当你的生活有了一个目标之后,道理也同样如此。事情是变好还是变坏,取决于你所选择的步骤,以及你完成这些步骤的方式。第二种拉姆功法之所以重要,原因就在于此。它从我们日常熟知的事物中提取出种种秘密。这些秘密由于我们日常生活的惯性而不为我们所知。”

这之后,皮特斯开始教我速度功法。

(速度功法:以你平常步速的一半慢走二十分钟。注意你所遇到的各种细节、人物,以及环境。练习这一功法的最佳时间是在午饭后。用七天时间进行重复练习。)

“在城市中,由于我们要做许许多多的事情,这个功法可以只练习二十分钟。但是,既然我们是走在奇特的圣地亚哥之路上,我们应该等上一个小时,再去那个村子。”

我刚才已经忘记的寒冷,此时又回来了。我绝望地看着皮特斯,但他根本不理睬我。他站了起来,拿起背包,以一种令人恼怒的缓慢,走那剩下的二百米路。一开始,我只看着那个小旅馆的方向。那是一个古老的小型两层建筑,门上挂着一个木制的招牌。我们离小旅馆如此之近,以至于我能看清上面写的旅馆的建筑年代:1652。我们向前移动着,但看起来就像根本没离开出发点。皮特斯慢慢地把一只脚移到另一脚之前,我也做着同样的动作。我从背包中拿出手表,戴在手腕上。

“那样做会更糟糕,”他说,“因为时间并不是一种总按同样速度前进的东西。决定时间过得快慢的是我们自己。”

我开始一分钟看一次表,发现皮特斯是正确的。我看表越频繁,时间过得越慢。我决定听从他的劝告,把表放回背包。我试着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到路、平原以及脚下的石头上,但我不时看一看前面的小旅馆,———这使我觉得我们根本没有向前移动。我想给自己讲些故事,以便平静下来,但这个功法让我焦虑不安,根本无法集中注意力。当我再也忍耐不住,又一次拿出手表来时,时间仅仅过了十一分钟。

“别把这个练习变成一种刑罚,因为这不是它的本意。”皮特斯说,“你要试着从自己不习惯的速度中找到乐趣。改变你日常做事的常规,让一个新我在你的心中成长起来。所有的事情都交代过了,如何去做取决于你自己。”

他最后一段话所表现出的善意让我平静了一点。既然一切取决于我自己,那么我最好还是认真利用一下眼下的情境。我做着深呼吸,努力不去胡思乱想。我让自己进入了一种奇特的状态,在这种状态中,时间成了一种很遥远的东西,不再引起我的兴趣。我使自己越来越沉静,开始以一种崭新的眼光去观察周围的事物。我的想象力———当我紧张的时候便无影无踪,开始活跃起来。我看着前面的小村庄。开始为它想象故事:它是如何建起来的;路过这里的朝圣者重新见到他人时是多么高兴;他们在饱尝了山里的寒风后能住宿下来又是多么欣喜。在某一点上,我感觉到村子里存在着一个强大、神秘、众所周知的精灵。我的想象力给眼前的平原布满了骑士和战斗,我可以看到他们的剑在阳光下闪耀,可以听见他们搏斗时的呼号。那个村子不再是一个用酒温暖我的灵魂、用毯子温暖我的身体的地方,而是一个历史的纪念碑,一部英雄人民的伟大作品。这些人把所有的一切都抛在了身后,把自己化作这个边鄙之地的一部分。世界就在我身边,但我认识到自己很少关注它。

当我恢复了日常的意识状态时,我们已经到了那个小旅馆的门前,皮特斯正在请我进去。

(PauloCoelho,Odi riodeunMago,EditoraRoccoLtd[RiodeJaneiro],199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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